台鐵

台鐵磁卡式通用車票

請問各位大大:台鐵改發售磁卡式通用車票

分別為(定額、30天、約定區間內)三種

簡述說明
沒有板大說的東西啦!依照板大的說法幫您解釋清楚:1.您所謂的定額式磁卡通用車票事實上是台鐵的自動售票機儲值卡

下列示台鐵的官網說明:(1)本卡僅能使用在本局磁卡式自動售票機

乘車前請利用本卡另行購票

勿逕持憑本卡乘車或使用自動驗票閘門。

(2)本卡於購買時立即給予9折優惠

1000元面額售價900元、500元面額售價450元

購票後車票票面顯示原票價並加印”卡”字

退票時依原票價九折換算為等值現金退還。

(3)本卡請妥為保管避免污(折)損、遠離高溫及強力磁場

無法使用時請洽各車站辦理退費

退費時依照餘額之九折換算為等值現金退還。

(4)本卡採非記名方式發售

請妥善保管

如遺失不予補發。

(5)本卡餘額可顯示在自動售票機票款顯示器

購票時如餘額不足請補投硬幣

本卡無加值功能

面額扣完後請另行購卡。

這張卡片不能直接過閘門

而是要到自動售票機上購買車票後

使用車票進站.2.您所謂的30天磁卡通用車票才是目前台鐵發售的定期票

台鐵的官網說明如下:旅客經常搭乘列車單程在 150 公里以內者發售定期票。

於未設有自動驗票系統站間

發售薄紙式「通用定期票」

於起迄站均設有自動驗票閘門車站者(詳附表)發售磁卡式「通用定期票」

不記名使用

定期票不適用旅客晚點賠償規定。

1.有效期間:自票證起始日起30日內有效

可預售起始日3日內定期票(例如:2月20日 可預售起始日為2月23日 定期票)。

2.票價計算:按有效期限復興號票價每日往返2趟

再按票價62折計收。

3. 松山-板橋間各站票價按復興號費率乘以乘車里程為計費基礎

不適用松山=板橋間單一區段票價。

4.用票說明:(1) 可依票面所列有效期間、起迄站間及車種乘車

期間內不限使用次數

但不得搭乘觀光列車、太魯閣列車及本局公告特定之列車(郵輪式列車、團體專開列車)。

(2) 如不繼續使用請速辦理退票

經過日數(為票證起始日至退票辦理當日)視同每日均已於票面所載起迄站間乘車2趟(以復興號未折扣全價票計費)

並扣收 31元退票手續費。

(3)「磁卡式通用定期票」請妥爲保管避免汙損、彎折、接近高溫及強力磁場。

(4)「磁卡式通用定期票」票證汙損請洽車站辦理換票

如持污損無法辨識票證乘車

請先另行補票

再辦理換票。

(5)「磁卡式通用定期票」使用自動閘門進出車站時

請於前方旅客離開閘門後再插入票證

避免遭誤取

票證遺失不予補發。

(6) 乘車區間內得中途上下車

越站乘車應另購越乘區間乘車票

越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者依起碼里程計算票價。

(7) 票證每次僅供1人使用.這張票是可以直接通過台鐵的自動驗票閘門進月台搭車

但是只限定在進出車站都有設此閘門的車站才會販售.3.您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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