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立學費
請問公私立學費到底有沒有一樣?我媽後來又跟我說政府取消了?到底是怎樣啊現在???
還有阿.才剛訂玩怎麼會取消自99學年度起
就讀私立高中職一、二、三年級及私立五專前三年學生
家戶年所得在90萬元以下者
學費比照公立高中職及公立五專前三年標準收費
差額由政府補助。
規定「家戶擁有第三(含)筆以上不動產
其不動產公告現值總和超過650萬元者
或年利息所得在10萬元(含)以上者」之限制條款原本在公私立學費統一前私立學校就會補助最基本5000了((台北市補助6000元
台灣省與高雄市補助5000元))年收入90萬以下 補助約17000元年收入90萬以上 維持原補助5000元若不符合條件每學期還是補助5000元((都是每學期))家戶年所得在90萬元以下者學費比照公立高中職及公立五專前三年標準收費差額由政府補助。
但是只有學費補助
學雜費並無補助所以你學雜費還是比照你那所私校的價錢意思是說假如私立是學費40000
而公立10000你讀私立只需要繳交10000
剩下30000由政府吸收但你一定要符合他的規定才能申請1.家戶年所得90萬以下2.家戶不棟產不超過3棟且公告現值不超過650萬3.家戶年利息所得不超過10萬若符合以上其中一項就不予補助如果你高一符合他的規定
繳了錢高二不符合
就必須補繳回來 = =
參考資料
網路
☆夜の殤★ (抱歉!!以下請參考!!) 對於您所說最後二行有點出入補助是每學期 補助一次當學期符合資格就可補助並不會隔年級收回補助符合齊一公私立學費方案申請條件之各學期舊生:上一個學期結束前
學校先行完成學生家戶年所得查調(開學前)
再由學校依查調結果
核算申請補助金額及學生應繳學費金額
列冊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撥補助款
並印製繳費清單通知學生繳交另: 新民高職類學費 各項雜費=約30000(不含校車及住宿. 且已扣除17000補助後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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