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

我打工繳自己學費,報稅時可以列舉學費25000嗎?

我打工繳自己學費

報稅時可以列舉學費25000嗎?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就讀學歷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須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證明文件)每一申報戶每年最多扣除25

000元

不足25

000元者

以實際發生數為限

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

應以扣除該補助或獎學金之餘額在上述規定限額內列報。

但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五專前三年者不適用本項扣除額。

未滿20歲【民國74年次以後(含74年次)出生者;其縱有所得

亦不得單獨申報

但已婚者除外】已滿20歲因在校就學可選擇單獨申報或與扶養人合併申報

單獨申報時其教育學費無法扣除

須由父母申報扶養之子女時才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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